小项认为:他和女方在结婚前其实已经分手,2人感情破裂。结婚是因为女方在分手期间多次发短信骚扰和刺激他之后,他才做出的草率决定。
小陈则认为:小项此举存在故意骗婚行为,对自己的身心及之后的婚姻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应依法追诉制裁小项及其父亲污蔑自己的不良行为,恢复自己的未婚状态。小项在结婚后一个小时提出离婚,应该赔偿自己30万元。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法律规定离婚有冷静期,那结婚是否要有冷静期呢?毕竟婚姻不同于恋爱,不只是有情饮水饱,还需要面对很多现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提醒新人们,迈入婚姻之前,还是要对今后可能面对的常见问题有沟通、有协商,或许就能避免脱离实际的浪漫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