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起杀害女友的案件发生了,而且其男友曾陪同受害者父亲一起去报案。
最近这频繁被爆出来的S人事件,让网友们纷纷直呼恐男:
更有消息说,南京遇害女生曾因分手被骚扰过。
转念想一想,如果日常生活中遇到了骚扰的、具有潜在威胁的人该怎么办呢?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
01
女生小吴和男生小志是高中同学,小志的性格比较内向,小吴作为高中班长又和小志是一个学习小组,在很多方面都会帮助小志,在那之后,小志就对小吴产生了好感,甚至以为小吴对自己也有意思。后来也和小吴进行了表白,但是小吴已经有喜欢的人,就婉拒了。
但在那之后小志就经常通过班级里共同的好友来了解小吴的生活,收集关于小吴的信息,在她去学校的路上,或者逛街的时候,小志都在暗暗地跟着。
小志告诉小吴的朋友,我是因为喜欢她,所以想了解她的一切。渐渐地,小吴和她的朋友也开始远离小志。
(图/影片《爱情短片》)
上了大学,小吴也有了男朋友,本以为小志早已经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了,大学毕业后却发现小志这四年依然在通过各种途径掌握了小吴的情况。
通过小吴和她的好朋友平时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不停地换号进行表白、跟踪,以此表达自己的喜欢。
小吴多次明确表示过不喜欢,并且告诉他已经有男朋友。
但他一直要一个解释,这个解释他永远要不完。连全面拉黑都能妄想成是小吴对他的套路。小吴被小志这种不理智的越界关注行为感到害怕,但是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有一天,小吴又收到他的私信,莫名其妙地说起自己之前因为她的拒绝差点自杀。
小吴觉得他很偏激,每次看到新闻里那些偏激的刑事案件都感到害怕,担心有一天小志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杀了她。
很多朋友也有替小吴出谋划策,有人说拖出去打一顿他就长记性了,有人说去单位举报他。
再三权衡后,小吴委托了厦门的一个律所,请他们拟了一封律师函,正式向小志发出警告。
在那之后,小吴的世界清静了。
我们时常会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求爱者被拒绝后恼羞成怒而做出危害对方人身安全的事情,更多人会指责求爱者的反复纠缠是道德上的问题,在伤害事件发生之前,除受害者本身心理上的恐惧无奈之外,很少有人能认识到求爱者纠缠骚扰的违法性。
那么,法律能否约束未造成身体伤害的跟踪骚扰?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跟踪人的方法和结果未达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严重情节,一般不构成犯罪,在未造成受害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也很难得到有关机关的有效处理。
但是,一旦跟踪的行为包含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支招:
如果跟踪骚扰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夫妻之间,我国2016年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已规定,家庭成员中一方如果受到另一方的跟踪、骚扰,威胁其人身安全的,可以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
跟踪骚扰存在难以举证的情形,可以这样搜集证据:
(一)可以调取自己的电话清单、微博或者短信截屏,及时保存信息;
(二)找目击者作证,目击者最好是与双方都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如果长期受到骚扰,还可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四)如有录音可以证明跟踪者存在犯罪的意图,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相关机构求助,寻找紧急庇护场。
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如果你也遭遇这样的现实情况,
一定要在日常生活中保持警惕心理,
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
不要逃避,不要不以为然,
不要过度地拖延和忍耐,去主动结束这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