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庆:还要论证夫妻感情破裂,我真的累了
发布时间:2020-08-13 作者:陈海云律师
“分居都两年五个月了,还没离成”
“我真恶心,怎么叫没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不是朋友感情破裂”
“这还要论证,我真的烦了”
……
上面一系列发自内心的怒吼来自李国庆,
走出法院被记者们逮着采访的这一段小视频,
整一个逗乐了广大网友,
6月15日李国庆与俞渝离婚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李国庆出来后,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整个状态就是一受气的小媳妇,字里行间那份气鼓鼓的委屈,竟让广大网友不知从何笑起。
他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妻子俞渝却说没破裂,
证据还摆出来:
1、曾经共同生活
2、在她生日时送花了
3、将土特产蘑菇分她一半
这让李国庆很被动了,“证有容易,证无难”,简直比“你怎么证明你是你自己”还难。
就在网友们唏嘘连名人都离婚难时,
昨日,李国庆就离婚案再次发布新视频,毫不忌讳,再次在广大网友面前讨论自己的“家务事”
他真的受到刺激了,再次自曝。
“一见俞渝我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准备拿这个质证”
唉呀,被“举证感情破裂”逼疯的男人。
友情提醒:当庭扇自己两巴掌,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呢?
律师支招:
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单靠嘴巴说说是没有用的,毕竟中国传统仍然是“劝和不劝分”,法院也是如此。
所以,应当由想要离婚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配偶与他人同居、配偶有家暴、配偶有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者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才能够让法院判决离婚。
那么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证明呢?
1、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配偶与他人的亲密聊天记录、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开房记录、出轨的音频视频、摊牌时的通话录音等
2、家暴的证据: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材料、报警回执、家暴视频、悔过保证书、证人证言等
3、赌博等恶习: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
4、分居证据:暂住证、住房合同、双方关于分居的聊天记录等
5、其他:一方患有疾病的医学材料、一方被判刑的刑事判决书、曾经协议离婚的聊天记录、离婚协议书、已经起诉过的提供判决书等。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情形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若与现行的《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二)(三)的规定相抵触的,不再适用,以后者为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个案分析,李国庆俞渝虽然夫妻俩大闹,摔杯子,抢公章,但是否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目前来看还真的不好说。至于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也要结合分居的原因,只有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才有比较大的可能性判决离婚。
看到李国庆开完庭的懊恼,俞渝的冷静沉着,这两人的婚是不是离不成了呢?如果拖到明年的话,他们有机会成为《民法典》婚姻篇第一批的“体验者”吗?
“我真恶心,怎么叫没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不是朋友感情破裂”
“这还要论证,我真的烦了”
……
上面一系列发自内心的怒吼来自李国庆,
走出法院被记者们逮着采访的这一段小视频,
整一个逗乐了广大网友,
6月15日李国庆与俞渝离婚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李国庆出来后,接受了媒体的采访,整个状态就是一受气的小媳妇,字里行间那份气鼓鼓的委屈,竟让广大网友不知从何笑起。
他说夫妻感情破裂,已经分居两年多了,妻子俞渝却说没破裂,
证据还摆出来:
1、曾经共同生活
2、在她生日时送花了
3、将土特产蘑菇分她一半
这让李国庆很被动了,“证有容易,证无难”,简直比“你怎么证明你是你自己”还难。
就在网友们唏嘘连名人都离婚难时,
昨日,李国庆就离婚案再次发布新视频,毫不忌讳,再次在广大网友面前讨论自己的“家务事”
他真的受到刺激了,再次自曝。
“一见俞渝我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准备拿这个质证”
唉呀,被“举证感情破裂”逼疯的男人。
友情提醒:当庭扇自己两巴掌,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呢?
律师支招:
如果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单靠嘴巴说说是没有用的,毕竟中国传统仍然是“劝和不劝分”,法院也是如此。
所以,应当由想要离婚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存在配偶与他人同居、配偶有家暴、配偶有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者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才能够让法院判决离婚。
那么提供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证明呢?
1、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配偶与他人的亲密聊天记录、出轨后写的保证书、开房记录、出轨的音频视频、摊牌时的通话录音等
2、家暴的证据: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材料、报警回执、家暴视频、悔过保证书、证人证言等
3、赌博等恶习: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
4、分居证据:暂住证、住房合同、双方关于分居的聊天记录等
5、其他:一方患有疾病的医学材料、一方被判刑的刑事判决书、曾经协议离婚的聊天记录、离婚协议书、已经起诉过的提供判决书等。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以下情形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若与现行的《婚姻法》《婚姻法》解释(一)(二)(三)的规定相抵触的,不再适用,以后者为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个案分析,李国庆俞渝虽然夫妻俩大闹,摔杯子,抢公章,但是否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目前来看还真的不好说。至于分居满两年的情形,也要结合分居的原因,只有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才有比较大的可能性判决离婚。
看到李国庆开完庭的懊恼,俞渝的冷静沉着,这两人的婚是不是离不成了呢?如果拖到明年的话,他们有机会成为《民法典》婚姻篇第一批的“体验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