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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你的名字就是你的?”,婚前买房的风险,资深律师一文说清!
发布时间:2024/07/01/15:30:41 作者:

“原来真的会有男孩子,在没有订婚结婚的情况下给我买房子...”


这条比“他超爱”更引人注目的情侣视频,再次让婚姻中的房产归属得到了广泛关注。


如今,各大平台的劝分业务发展得炉火纯青,从只劝分到广普法,本以为会出现“接男友”式的祝福,反倒更多是以法律之规警醒女方。


那么究竟,婚前买房写你的名字,是爱你还是害你


根据视频及文案描述,可以得知,房产是男方出资,以女方的名义购买,房产只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

对于这个视频,以及延伸出“一方出资买房写另一方名字”现象的争议点,主要在于:


这套房是否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之后离婚,该套房产该如何分割?

如何辨别“有效”赠与?


01. 双方结了婚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步入婚姻,婚前男方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这种大额的财产赠与,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并不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的房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根据出资贡献情况、照顾子女方面的付出、双方的住房情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离婚是否存在过错等因素,合理确定比例。


02. 双方没结婚
房产需要全额返还

如果最终双方没能结婚,那么赠与所附的条件自然没有达成。这种情况下,男方大概率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赠与的财产。


至于评论里说到的首套房资格,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还需要根据这套房产之后的处置情况来确定,例如是否还清贷款是否有进行更名等因素。

因此,“直接损失了首套购房资格优惠”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03. 只写名字
属于“无效赠与

倘若双方签订了赠与协议,赠与协议的内容没有任何附条件性的约定同时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字下。


那么,女方便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该套房屋归女方个人所有,房屋可能算作女方的个人财产。

就实际情况来说,普通家庭中,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的情形也不在少数。


我们常常会遇到当事人咨询,“男朋友说,结婚后就加上我的名字,这靠谱吗?”


首先,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否有房贷


如果存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需要考虑是否能够加名,目前大部分银行在房贷还清之前并不能增加名字。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那男方画的这个饼,还挺大。


其次,如果是全款买的房,那么和我们上面说的一样,要么加名的同时双方进行房产份额的约定;要么签订赠与协议,有证据证明,男方明确表示该套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否则离婚时的分割,法院还是会考量双方的出资比例。


在实际生活中,婚前房产的财产归属和分割标准相对复杂,有买房意愿的情侣难免迷糊,再加上还会存在父母出资的情况,谁都会担心自己以及父母的半辈子的积蓄会在房产分割中吃暗亏。


说来说去,房产加不加名,什么时候加名,一个人名还是两个人名这些事儿,需要长个心眼,但没那么重要。


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例如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多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一方出首付,夫妻一同还贷,那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是一方婚前买的房,婚后用自己的工资来还贷,还贷的部分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本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不要为“加名”堆上浓厚的幻想,也不必过度祛魅。


如果确实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约定好了结婚后全职,在没有经济来源的同时,想要保障自身权益,那就一定要把钱的问题摆明面上,说清楚


律师建议 ↓


1 | 签订赠与协议,在协议中约定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各自的份额。


2 | 签订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双方在这个房产中占有的财产份额。


3 | 在房产加名的同时,登记为按份共有,明确占有多少的份额。


提示:协议签订后无需公证,双方签署即生效,只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不论自己是出资方,还是受赠与方,签订协议,除了能帮助避免离婚析产时不必要的纠纷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双方财产均遭受风险的可能,但该如何拟定,具体的注意事项,还需要建议咨询律师。


婚姻冷暖,自己才能感受得到,在视频热议之后,女方发文回应,望众人不要再蹭热度、断章取义。

很多时候,旁人的劝告,尽是徒然,婚姻的确无关他人,但多了解法律知识也未必是坏事。

民法典不守护爱情,但保护财产,律师亦然。

爱情与婚姻,绕不开钱,也不该绕开钱。当双方都直面顾虑,秉持着保护各自财产,不侵犯不贪心的心态去面对婚姻,或许会安心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