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是不是一定不判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次起诉不判离,请律师还有用吗?”
关于诉讼离婚的流程我们已经和大家分享过了,但事实上大家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仍有一些误区和盲点,今天,海豚婚家团队将会围绕以上话题进行解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 如果第一次起诉不判离,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次起诉,律师将进行新一轮的证据收集和程序推动,如果对方这段期间有谈判意愿,律师可以代替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帮助双方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