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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被家暴,遭遇家暴该怎么离婚?
发布时间:2021-05-26 作者:


网络热语: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但从经手的婚姻案件中来看,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


很少有人会在第一次被家暴后就选择离婚,受害方总是会在对方的忏悔中选择原谅。接下来面临的也许就是第二次被打,直到越来越频繁,最终受不了才想离婚。


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作为家暴的受害者,我们能如何自我救赎。






哪些情况属于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从该定义中可以看出,只要有实施相应的行为,就构成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体现的是对家暴的“零容忍”态度,在具体案件中,可以以此据理力争,要求对于没有严重后果的行为,也认定为家暴。






面对家庭暴力时该怎么办?



▶▶1、及时逃离现场


在被家暴后,立即远离现场,不要让对方有继续实施暴力的机会。


▶▶2、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阻止对方暴力的继续实施,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警,保护自身安全

全国妇联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3、保留证据


对家暴现场以及受伤部位进行拍照or录像,及时去医院做检查并保留诊断书等,为后期维权做准备。


🔻家暴取证注意事项



(一)伤情照片:受伤后及时拍照,拍受伤部位的同时,要拍脸,以证明关联性;

(二)诊疗记录:及时就诊,包括医疗本、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

(三)报警记录、警察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告诫书等:1、报警要尽量打“110”报警,而不是打派出所的电话号码。因为110报警会有报警记录留存,而打派出所电话往往没有报警记录;2、要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方便将来调取证据;3、如果当时无法报警,事后应及时报警;4、必要时可要求警察给双方做笔录、依程序进行伤情鉴定、出具告诫书等;5、家庭暴力受害人不方便报警时,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保证书: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

(五)证人证言:受害人应积极寻求亲友帮助,知情人将来可作为证人作证;

(六)录音录像:可事先准备,也可在暴力发生时尽量逃往有摄像头的公共场所;

(七)相关机构证明:受害人可以求助居(村)委会、对方用人单位、妇联、学校等机构。




▶▶4、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以禁止家庭暴力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5、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可以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


申请书中需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自己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立案人员记入笔录。


被家暴人因为受到强制、受到恐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申请保护令的,可以由近亲属、公安、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代为申请。




遭受家暴该如何离婚?


夫妻间要是因为一方家暴而想要离婚的话,一般也是先由双方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医院的病历、报警记录,还有以前发生家庭暴力的相应证据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为:


(1)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3)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 第2款,“实施家庭暴力”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把家暴的相关证据也一并交上去。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起诉离婚。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走庭前程序,离婚案件都会设置庭前调解


调解不成则会安排开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


同时无过错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物质损害主要是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由于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精神损害主要是因过错方行为导致的精神创伤、精神痛苦等,主要根据行为人的行为性质、情节、医学鉴定结果等因素进行判断。


涉及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不管是什么婚姻,家暴都是不对的。虽然说离婚不易,但是继续一段痛苦折磨的家暴婚姻更加不易,人生还很漫长,离开伤痛,给自己一个全新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