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有子女的大都涉及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中,如果能够协商一方要孩子,另一方不要,就没有争议。但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是夫妻双方均想要子女抚养权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争取到抚养权,如何争取到更多的抚养费是至关重要的。
01.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在抚养权纠纷的案件中,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意思就是说子女跟着哪一方父母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在收集证据的过程秉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精神去收集,具体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一、收入情况
收入较高的一方,能够提供给子女更好的成长教育环境,因此收入高的一方在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案件中拥有较大的优势。从收入入手建议收集以下证据:1、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2、银行流水;3、纳税记录等能证明工资收入情况的证据。
✦ 二、随一方生活时间的长短
子女随一方长期生活,对一方依赖较大,这种情况通常是发生在夫妻双方因工作分居两地,子女随女方居住的情况下下,特别是五岁以下的子女会十分依赖母亲,在其他条件均差不多的情况下,判归女方的概率较大。从此方面,可收集以下证据:1、微信聊天记录;2、陪同照片;3、证人证言等。
✦ 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情况
一方父母的条件较优,比如父母或系教师能提供给子女更好的文化氛围、或已退休有较多的时间照顾孙子女等均是争取抚养权的优势。从这个层面入手,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工作证明;2、教师证;3、领取养老金的记录等。
✦ 四、一方是否存在劣迹
在子女尚小时,子女会模仿父母的一举一动,父母的教育及言行是极为重要的。若一方有出轨、吸毒、赌博等行为,带给子女一个极其恶劣的示范。其身不正,其言不善,不足以教育子女,十分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此种情况大概率抚养权归属另一方。
✦ 五、其他有利于抚养孩子的条件
02.如何变更抚养权?
抚养权并不是经过法院判决就一锤定音了,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请求变更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现应为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总体上,变更抚养权的纠纷与初始抚养权归属纠纷所秉持的原则是一致的,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在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可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归属。
目前全国单亲家庭超过2000万户,这些单亲家庭中中有很大一部分得不到另一半充足的抚养费,或者是没有争取到自己和孩子应得的权益。如果没有足够的把握,想要在离婚时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最大的权益,建议最好还是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
关于抚养权,事关孩子未来,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