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详尽的离婚证据搜集攻略
发布时间:2023-12-10 作者:泽良海豚婚家团队
在泽良海豚婚家团队的多数咨询中,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一大难点在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收集,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就无法通过诉讼顺利离婚。
若婚姻成为枷锁,您可能需要一份详尽的证据搜集攻略,证明夫妻感情的破裂,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主要包括8种类型: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下面重点为大家分析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证据收集 。
① 同居、重婚、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② 嫖娼事件被查出,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③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④ 同居、重婚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一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用数码相机将手机一并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⑤ 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录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⑧ 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① 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② 向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③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④ 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⑤ 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⑥ 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的音、视频资料,如照片、录像等;⑦ 如果一方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对另一方进行威胁、恐吓,受害人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③ 因虐待或者遗弃导致的疾病或伤残而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或伤残鉴定书;④ 对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实,邻居等有关人员的证言。
②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赌博或吸毒等行为的教育证明;③公安机关做出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做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④ 知道了解分居事实的房东或邻居亲自作证或由其出具的证言;⑤ 双方的书信来往、录音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录音谈话要涉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只要对方也承认因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和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⑦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等。
每个家庭感情破裂的原因都是无穷尽的,生活琐碎、性格差异、缺乏沟通、婆媳矛盾...这些不被民法典列举的,造成双方感情分崩离析的元凶,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不,如果你离婚的决心够坚定,但苦于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举证,那么建议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离婚“无痛”且快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是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且手头上没有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一定要及时寻求帮助,收集相关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不要让离婚变成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对于双方,消耗的不止是感情,更是无数精力和时间,甚至会因想离离不成多次陷入无奈与崩溃。但请你相信,婚姻困境时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泽良婚家律师随时守候在你身边,为你解决每个顾虑和担忧。